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进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建标函〔2017〕616号)的要求,经市质监站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对市区内在建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市区在建房屋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一)工程现场技术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监理技术资料;
(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对在建工程地基承载力、桩基检测、主要受力构件质量强度、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等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
(三)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复试情况。重点检查钢材、砌体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配件进场验收及取样复试情况,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等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7年6月1日—2017年7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自查自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中的强制性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我站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并依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5月22日
http://www.aqzjz.com/uploadfile/2017/0522/201705220519218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