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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建厅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青海建筑信息网 2017-05-23 13:21:26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2017年4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承诺书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履行承诺,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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