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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设置强制性条款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7-05-25 10:51: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主编单位及相关专家意见,拟在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设置强制性条款,具体条款为第3.1.2,3.2.6-1,3.3.1条(见附件)。现对拟设置的强制性条款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联 系 人:钟秋爽;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

联系电话:025-51868179;

邮政编码:210036;

电子邮箱:zqs827@126.com。

附 件:《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款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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