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17〕60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和支持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晋建市字〔2017〕41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7〕239号),在各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经组织评审,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符合要求,确定为2017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其中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认定为2017年度山西省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在资质办理、建筑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要加强动态监管,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要及时函告省厅,省厅会视其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资格。
被认定为骨干和优秀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单位要诚信经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开拓外埠市场,切实发挥带动引领作用,为我省建筑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2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