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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福建勘察设计协会 2017-05-26 11:10: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方便和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委托,现就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刻制事宜通知如下:

一、刻制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自2017年6月1日起,省勘察设计协会不再统一刻制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各勘察设计单位可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图纸专用章继续延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统一的印章模式(详见附件1)。具有多项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可分别刻制各项资质的图纸专用章。图纸专用章的有效期限应当与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致。

二、省勘察设计协会受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可开展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代刻服务。需要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代刻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填写《刻制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委托书》(详见附件2),并按照福建省勘察设计信息网(www.fjkcsj.com)或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微信公众号上的“刻制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注意事项”办理代刻手续。

三、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实行备案制度。各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刻制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后,应当填写《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备案表》(详见附件3),并于刻制之日起15日内报备,以备查验。未备案的,其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视为无效。厅科技与设计处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收集《备案表》,定期报科技与设计处备案。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代刻的,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备案。

省勘察设计协会地址:福州市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西福楼4A,电话:0591-87616844,传真:0591-87672851。

附件1:“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印章模式

附件2:刻制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委托书

附件3: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图纸专用章备案表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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