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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衢州建设信息网 2017-05-26 11:21:04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衢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职改字〔2017〕26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7〕17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见附件5)技术工作的人员,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在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申报条件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精神开展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有关学历、资历、论文等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的专业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申报条件。从2017年起,我市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中级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岗位竞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凡申报职称评审、确认及聘任的人员,任期内每年需参加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考试,每年平均接受继续教育(含公需课、专业课)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7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提供近两年专业课培训依据和当年度公需课(二门)培训依据。申报对象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卡)》(须由主管部门盖章)。

(三)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职在岗证明。为防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聘中的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1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变动记录》,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办法。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3)。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行注册。

(六)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相关政策。已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新的岗位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由省建设厅高评委另行通知。

(七)公示相关政策。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对象的《推荐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评审材料必须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果填入相应栏内。中评委会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衢州建设信息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衢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qzjs.gov.cn)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zrls.com)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单位或他人为参评人员提供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省外调入我市的申报人员,须经市职改办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晋升。确认时需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并提供公布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依据。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的,不需要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九)评审材料退换事项。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高级职称申请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从2017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均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结合不是简单的控制指标,目的是推动岗位管理、职称竞聘、聘期考核、绩效管理等重要制度在事业单位内部有机融合、良性运转,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推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一)评聘程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职称初定,但受组织派遣援助、博士后出站、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直接确认除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认真核对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后签字盖章,并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

4.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评审和公布工作(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可不经过评委会评审)。

5.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二)关于未聘人员。2017年度之前,事业单位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资格依然有效,但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未聘人员享有同等参与职称评聘权利,应按前述程序申报竞聘,但可不经过评委会评审。

(三)对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

五、其他事项

(一)送审材料要求。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统一由建设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须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核对原件,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经办人须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表格下载。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均可从衢州建设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qzjs.gov.cn,栏目:“最新文件”--“2017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关表格可从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下载(网址:http://www.zjjs.gov.cn,栏目:“首页”--“最新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7年职称相关表格”)。

(三)评审工作手册领取。为方便各申报对象熟悉掌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政策,市住建局编印了《衢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手册》,可到市住建局人教处领取,本通知未尽事项可参考该手册,有关政策按省、市职改办文件执行。

(四)证件查验事项。为便于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委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查验有关证件, 市本级各企事业单位和无初评委的各县(市、区)申报对象应附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待资格审查后退还申报人。

(五)评审费缴纳方法。各评审申报对象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到市住建局计财处缴纳评审费,各县(市、区)的申报对象统一缴到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主管部门集中收齐后缴到市住建局计财处,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执行。

开户行:衢州市建行营业部,

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专户,

账号:10133068350031331000120001。

六、材料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申报材料分为:第一册(资历方面的材料)、第二册(业绩方面的材料)、第三册(破格方面的材料)、以及散装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七、时间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于8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吴琼、胡东,联系电话:3021898、302368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3.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网上申报办法

4. 申报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部门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5.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6. 事业单位人员申报 级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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