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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开展2017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

来源: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5-26 11:24:50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质安站: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三年提升行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6月上旬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温岭市范围内在建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履行责任义务及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企业和项目部组织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实体质量;质量通病防治情况;墙体材料质量;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情况;工程按图施工情况等。

3.安全生产: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有无贯彻落实《温岭市建工局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温建工〔2017〕48号)文件精神;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有无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建工〔2016〕116号)文件精神执行;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支模架搭设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验收、检测、使用登记及备案、注销情况以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施工情况;④安全教育和台帐资料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等。

4.监理工作质量: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数量及到位情况;监理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情况;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监理例会、监理月报等信息情况。

四、其它事项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即日起组织企业内部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所有在建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求参照建设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用表。

2.工程项目相关的台帐资料均应放在工地现场。

3.检查中如发现思想不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将对建设各方主体、项目部及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被查项目涉及有一票否决内容的一律视作不合格处理。

5.检查结束后,将对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并实行跟踪督查,直至隐患消除。

附件:1、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用表

2、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评分表

3、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单位评分表

4、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评价表

5、一票否决内容

附件下载路径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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