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延续审核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7﹞5号)部署安排,现就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家资格延续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家资格延续考核的评标专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评标专家资格;
2.评标专家资格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出生时间应在1952年12月31日之后);
4.评标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名时间
报名自2017年5月25日起至6月10日结束。
符合条件的专家请按时报名,并随时关注“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掌握最新进度。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符合延续考核条件的专家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资格管理平台网上报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资格管理平台)
四、其他事项
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条件初审,省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联系人:苏巍 韩玉梅,联系电话:5552737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