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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三类人员” 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余姚建筑业协会 2017-05-31 10:29: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住建委培训中心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现就我市“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针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者。

2、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效期届满的“三类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律及技术标准。

三、培训组织

(一)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类别分期分批培训,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发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凡上课或考试缺席的,一律作不合格处理。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6月1日 —6月7日止(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随带资料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表1,加盖企业公章,A、B、C类证书依次按顺序填写,并在报名前把EXCEL电子表格上传给章老师);

(四)“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后通知核发,关注协会网站(http://www.yyjzyxh.com)

(五)培训时间待定。

(六)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

1、收费标准:200元/人。

2、缴费方式: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款汇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汇款人的单位全称及款项内容“三类人员延期”)

户名(请填写全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汇款账号:39153001040000070

开户银行:农行兴宁支行

备注:各单位报名时请随带汇款单或回执单(原件或复印件),以便以后开具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附件2)。

(七)培训要求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三类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真有序组织、按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认真学习。培训期间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人员,宁波市住建委培训中心将不予颁发《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八)报名地点:余姚市建筑业协会(丰山路199号211室)

(九)联系电话:62634095 62641215 联系人:章陆飞 施群

附件:1、《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2、开增值税发票汇总表

余姚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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