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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6批审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7-06-01 14:53:25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企业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现研究决定,将近期6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6批审查结果汇总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窗口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两副)邮寄至市县主管部门,市县主管部门收到后立即通知企业领取;中心安全窗口不再办理领取手续。咨询电话:025-51868215 朱曙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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