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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建局取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分申报材料的通知(龙建审(2017)108号)

来源:龙岩市建设局 2017-06-07 11:07:35

各建筑相关企业:

根据龙政综〔2016〕118号、龙政综〔2016〕119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取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中绿地验收证明文件、夜景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建设项目排水设施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项审批材料。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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