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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和质量安全半年督查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建设信息网 2017-06-12 11:24:2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各相关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建建函〔2017〕161号)、《2017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湘建建函〔2017〕16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质量安全大排查和2017年上半年质量安全目标考核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

(一)排查内容

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发包行为,工程合同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工程变更和验收程序执行情况,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证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3)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监理机构人员持证上岗及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论证、审批程序执行情况,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情况,具体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情况。

(5)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2、工程质量情况

(1)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落实情况。核查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

(2)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台帐。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并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钢筋原材料直径、钢筋位置、钢筋数量、保护层厚度、现浇混凝土板厚等6项工程实体质量。

(4)工程抗震构造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关键部位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的构造做法和填充墙、女儿墙、隔墙和主体结构的拉结措施情况。

(5)施工现场涉及结构安全的各种试块、试件、半成品、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6)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是否有明确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有无建立健全现场质量控制标准和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1)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企业(施工、监理)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管理机构人员履职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外脚手架搭设、连墙件设置情况,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临边围护及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审批及执行情况,突出深基坑、高支模、施工消防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开展创建各级文明工地情况,特别是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5)贯彻落实施工“临边洞口”防护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执行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检测、验收情况,安装使用过程中备案登记情况,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7)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8)监理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核查情况,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前验收情况及日常使用情况的检查。

4、其他

(1)农民工用工、工资实名制、工资银行代发制执行情况。

(2)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排查总结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小组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邵阳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大松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少红、赵海峰、陈志忠任副组长,谢国跃、朱卫国、刘顺英、肖洛成、杨峰、黄海华、伍平、邓联彬为成员,全面负责三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排查,市局将在半年督查时检查各县市的排查情况。

2、排查分组。

第一组:赵海峰、肖洛成、北塔区住建局1人、市质监站2人、市安监站2人、市招标办1人,负责北塔区。

第二组:陈少红、伍平、大祥区住建局1人、市质监站2人、市安监站2人、市招标办1人,负责大祥区。

第三组:陈志忠、黄海华、杨峰、双清区住建局1人、市质监站2人、市安监站2人、市招标办1人,负责双清区。

(四)排查要求

1、各县市住建局,市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对所有的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

2、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3、检查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要认真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质量隐患的,给予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处理,对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况严重的,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

二、上半年质量安全督查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督查考核形式

1、本次督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少红、赵海峰、陈志忠带队,抽调质量、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

2、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并结合项目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督查主要内容

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现场监督管理情况;工地渣土扬尘整治工作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汛和高温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及质量安全大排查开展情况;第一季度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等。

(四)督查时间

2017年6月25日至7月初,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作好自查评分、准备相应的资料,做好情况汇报的准备。

2、督查组要按照考核文件内容认真组织检查考核,依法依规下达执法建议书,对管理不规范、不达标,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主体严格依法处理。并按半年考核和监督规范化考核扣分,对专项治理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各县市于6月30日前将2017年二季度邵阳市建筑业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工程科。 联系电话:0739-5332658,邮箱:2404659113。

附件:2017年二季度邵阳市建筑业情况统计表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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