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的通知》(闽建办科 函[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的通知
闽建办科函[2017]2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实现建筑高品质,便于生产,方便运输,简化施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现予以印发。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附件:附: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