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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青海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7-06-13 11:20:20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规范和细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工作,实现评审专家管理的优胜劣汰,保障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可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青海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监督管理办法》(青建安字〔2017〕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我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评审专家库,发展一批评审专家,录入评审专家库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无不良记录;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建设工程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五)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者可优先入选;

(六)年龄宜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

二、资格申请的方法和程序

符合评审专家资格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申报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qhzjz.com/)一式两份,连同职称证、注册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最后一周报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718室或720室)。待评审专家库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宗勇 段景文

联系电话:0971-6103265 0971-6138155

青海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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