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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6-13 11:37:25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黄冈市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黄建函〔2015〕49号)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混企业资质管理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黄建文[2016]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资质管理。严格企业资质管理,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无资质生产销售行为和转借、出卖、挂靠资质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质量控制。查看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要求严格配比,严把质量关。

3、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情况,是否设置备用电源、安全警示标志,油库及配电房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发电机房是否存放汽(柴)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情况,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车辆、泵车设备日常检修和保养、安全运行等情况。

4、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工作。查看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进行提档升级,是否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和《黄冈市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黄建函〔2015〕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逐步整改到位。

5、市场行为。查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购销合同及销售单据,看是否按照市住建委印发的商品砼指导价进行销售,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行为。

6、其它。查看企业人员配备和到岗到位情况、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保信息,重点查看、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及专业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全市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时间安排:6月13日至6月20日。

2、各县市区住建局普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住建局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普查,查找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时间安排:6月20日至6月30日。

3、市住建委抽查。市住建委将组织委属有关科室和二级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对全市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时间安排:6月30日至7月10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要组建资质、质量,安全、市场管理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扶持合法经营,关停整顿一批不规范经营企业,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对问题突出、不及时整改、态度不端正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且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直至撤销资质等处罚。

特此通知。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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