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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建工程复工的通知

来源:深圳建设信息网 2017-06-15 10:34:25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市气象台已取消台风“苗柏”的黄色及蓝色预警信号。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13日4时起,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降为Ⅳ级。现就在建工程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台风过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在复工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台风暴雨对现场安全的影响。重点排查基坑、边坡、工棚、围挡、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尤其要排查深基坑、高边坡、大型起重机械、工棚、脚手架的安全状况,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的监测巡查工作,严防雨后坍塌事故发生。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台风暴雨过后的复工检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对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发现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要经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撤离人员返回工地和复工,要做到“安全排查不过关、工程项目不复工”。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主管部门和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组织开展台风过后复工的专项抽查,抽查发现工地未达到复工条件开工的,依法依规从严给予处罚。

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复工

经排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单位可组织撤离人员有序返回工地,并可于6月14日组织复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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