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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 2017-06-15 11:07:41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充分发挥造价行业专家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水平,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和自治区住建厅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职责及管理:

(一)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受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委托,为我区计价依据编审、计价争议调解、计价成果文件检查评比、专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命题、造价信息报送审核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工程造价专家库专业类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共五类;专业领域暂按工程造价纠纷常见类型分为:施工合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司法鉴定四类;各专家根据各自专业及擅长领域填写《建设工程造价专家申请表》,符合上述多个条件的专家可同时兼任。

(三)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二年。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接受住建厅委托负责管理专家的聘任、续期、撤销、奖惩等工作。待专家库组建完成,住建厅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专家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行使专家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热心工程造价公益事业,具有较高的造价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相关法规、政策,掌握国家和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四)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骨干,能解决复杂疑难的专业技术问题;

(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六)身体健康,从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三、专家库专家推荐程序

专家人选由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报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库。

(一)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专家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附表);

2、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主要工作业绩、著作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资料。

(二)申请时间:

申请表(含电子版)和资料请于2017年6月24日前交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各市于6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其申请资料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0951-5065438

邮 箱:zjzdek@163.com

附件:< alt="" src="http://www.nxzj.org.cn/NXFrame/FCKeditor/editor/file/doc.gif" width="18" height="18"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专家申请表.doc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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