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对外地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南阳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7-06-20 14:06:55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委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7〕18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宛建建[2017]13号)文要求,我委对外地46家进宛招投标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从机构资格、人员配备和管理、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市场行为等方面,通过询问、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以下招标代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表)

以上招标代理企业专项检查情况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30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检查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申诉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申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申诉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凡省内外招标代理企业,本次未按规定上报自查报告、接受检查的,自本公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住建委核查,逾期将清出南阳建筑市场。

附件:

< alt="" src="http://www.nygcjs.net/statics/j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width="28" height="30" />关于外地招投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一览表.xls

2017年6月1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