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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的公告(三)

来源:马鞍山建设工程监督站 2017-06-20 14:14:10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7年6月6日,我站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中乐通信科技马鞍山厂区项目进行质量巡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部分建筑材料检测报告不真实、违反规定不按图施工等情况,随即展开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乐通信科技马鞍山厂区项目建筑面积34621平方米,共7个单体建筑,分别为宿舍、综合楼、研发楼及四栋工业厂房。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中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综合楼、研发楼工程已进入装饰了尾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研发楼、综合楼未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外墙内保温施工。

(二)屋面保温材料XPS挤塑保温板、外墙保温材料耐碱网格布经复检不合格,并已使用到工程中。

三、调查核实的情况

(一)该批保温材料由施工单位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建设单位中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复检。材料供应商芜湖市鑫辉防水经营部取回复检报告,发现该批材料相关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后,遂通过技术手段将复检报告中“不合格”字样修改成“合格”字样。

(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未按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组织对进场建筑材料进行认真检查。

(三)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材料报验制度。

(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意识不强,未对材料复检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未按住建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的要求,在未经设计变更和图审的情况下擅自取消外墙内保温施工。

四、处理意见

(一)对使用不合格节能保温材料的外墙、屋面进行返工整改。

(二)按设计图纸要求,重新实施外墙内保温施工。

(三)责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举一反三,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隐患排查。

(四)对该项目建设单位中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黄艮宝,施工单位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杨水深、项目技术负责人林瑞银,监理单位北京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孙波予以通报批评。

(五)根据《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建议市建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黄艮宝、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杨水深、项目技术负责人林瑞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孙波分别记一般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一次。

(六)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按市建管处约谈要求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站。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按《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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