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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 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来源:杭州建设信用网 2017-07-03 11:39:49

各区、县(市)住建局(管委会),各建筑企业: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和理念,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委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由我委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资质的核准、延续、变更事项均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二、申报流程

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须通过我委企业资质申报系统(网址:http://jscx.hzjw.gov.cn)申报。

(一)企业资质核准、延续

1、企业登录杭州建设信用网资质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资料,点击上报至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企业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原件到所在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窗口进行资料的一致性、齐全性核验。

3、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一致后,点击上报至市建委审查。受理情况信息同步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企业资质审批公示公告栏”进行受理公示。

4、市建委对上报企业资料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在杭州建设信用网的“企业资质审批公示公告栏”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资质标准的,市建委将资质证书以邮寄的形式送达企业。

(二)企业资质变更

1、企业登录杭州建设信用网资质申报系统,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并上传相关资料,点击上报至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核验企业是否正确上传变更所需的资料,核验无误后,点击上报至市建委审查。

3、涉及技术负责人变更的企业,同步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发起该项技术负责人变更申请。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核验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达到该项资质标准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如符合指标要求,点击上报至市建委审查。

4、市建委网审同意后,企业携带资质变更所需资料的原件和企业行政介绍信前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3楼市建委联系电话:0571-85085328)核验原件与网上材料一致性,核验无误予以核发资质证书。

5、企业变更好证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新资质证书及变更信息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更新。逾期未更新,将在杭州建设信用网限制其市场行为。

三、申报材料

企业资质申报时所需材料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网“办事指南”栏目。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对提供的申请资料全部数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与企业提供原件一致性的核验。

2、根据《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文件要求,涉及企业资质晋升的,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中已有信息为准;涉及专业厅局(林水局)会审的资质,相关人员信息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效登记,并与申请企业资料一致。

3、对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委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杭州市建委市场处联系。

联系电话:0571-87021906

杭州市建委市场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

< alt="" src="http://jscx.hzjw.gov.cn/Images/FileTypeImage/doc.gif" width="32" height="32" />企业资质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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