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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7-07-10 10:16:14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广德、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

为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2017〕108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信用信息应用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自查和省级抽查两个阶段,时间为2017年7月至9月。

自查阶段:7月初至8月10日,各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区)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抽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底,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工作。各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力量,确保检查效果。

(二)全面开展自查。各地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梳理受检项目,如实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见附件2),做到自查范围内的项目全覆盖。

(三)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以下材料,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省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自查工作总结材料(包括所辖县、区自查资料);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

3.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

联系人:牛豫

电 话:0551—62872648

邮 箱:ahjzgczgb@126.com

附件: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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