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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

来源: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10 11:41:28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住建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和我委《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437号)要求,我委组织对全市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重新确定,经专家审查、综合评价,决定将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审查机构列入我市第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且报住建部备案,认定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并将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未列入我委公布的第一、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单位,不得继续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

二、已列入我委公布的第一、二批名录的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审查程序,依法开展行业自律,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发展水平。

三、自2017年起,我委将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贯彻实施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动态监管,定期检查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到岗情况、审查行为,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定期组织对审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向社会通报结果,促进审查机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效率和技术水平。

四、已列入我市第一、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单位换发新的审查机构认定证书,以及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印章的有关事宜,我委另行通知。

附件:第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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