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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诚信登记公示

来源: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11 10:17:42

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局,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产品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7】43号)精神,该企业在我委进行了诚信登记,纳入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信用管理。

诚信登记的生产企业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因本企业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各生产企业、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严格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质量追究制度,对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节能中期检查和专项审核,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抽检力度,发现施工现场使用质量不合格建筑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公开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附件:《2017年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诚信登记目录》(第一批)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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