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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指南

来源:河北省建设执业信息网 2017-07-11 14:19:13

一、申报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的公告》(冀建法[2016]8号)。

二、申报流程

(一)初始注册、遗失补办申报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遗失补办实行网上审批,不需要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书面材料。

首先,网上申报。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zc.gov.cn),点击“注册管理平台”,点击“审批系统链接”中“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及注册师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扫描件,最后确定无误后提交案卷。

其次,网上审批。在网上提交案卷后,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网上申报材料,如不合格将在系统内注明不合格原因并将案卷退回企业;如合格将受理注册申请,并进入审批环节。申报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案卷状态。

第三,证书发放。注册审批完成后,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将制作好证书,根据申报人员在系统内的选择,通过来人领取或邮寄方式发放给申报人。

(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申报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需将简化的申报材料提交政务服务大厅9号窗口。

首先,打印注册汇总表。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zc.gov.cn),点击“注册管理平台”,进入“企业登陆”,按照操作说明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完相关扫描件,在线打印出《注册汇总表》。新用户首先要按操作说明开通系统。

其次,打印注册申请表及行政许可申请书。登录“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首页,点击“审批系统链接”中“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按操作说明完成注册申请表及行政许可申请书的在线打印。

第三,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将汇总表、注册申请表、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注册证书原件,报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9号窗口(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第四,证书发放。注册审批完成后,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将制作好证书,根据申报人员在系统内的选择,通过来人领取或邮寄方式发放给申报人。

三、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二)延续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三)变更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四)增项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五)注销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六)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收取印章费,注册人员按照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