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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7-07-12 10:20:16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近期,我市召开了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有效促进了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但近日部分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有所反弹,情况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整治工作,做好国家创文评估迎检准备,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从建筑工地场容场貌、卫生管理、扬尘防治等方面入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按质、按量完成。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抓好我市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围挡、车辆清洗、防尘降尘措施等检查,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具体要求如下:一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达到要求,要设置规范、清洁美观,不得出现围墙、围挡污损,宣传广告破损、吊挂的情况,张贴不少于60%的社会公益广告及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告。 二是施工现场进出口需设置大门,大门不得污损,同时需设置六牌一图及扬尘治理责任公示牌。工地进出口必须用混凝土硬化,设置完善的车辆冲洗设施,清洗不达标的车辆,禁止驶出工地。三是针对易产生施工扬尘的施工现场,要采取降尘措施,施工场地内该硬化的道路必须硬化,无法硬化的要采取洒水(或喷淋)降尘;施工场地内无法及时清运的砂石材料堆场、土石方开挖区域和裸露土体,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乱扔乱弃,严禁高空抛洒。四是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运输,加蓬并加固,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现象。五是对脚手架、楼层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必须采用密闭运输或有效降尘措施,严禁高空抛洒。六是商砼拌合站场内必须设置大棚堆放砂、石材料并配有降尘喷淋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对场区内主要通道进行洒水保洁。七是针对需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向有关部门申办夜间施工手续,并控制噪音。八是各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要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要随时保持清洁。

三、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建筑工地整改到位。

(二)各县区住建局和市、县区质监站按管理权限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立即对所监管的项目进行全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建筑工地或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四、强化责任追究

(一)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在建工程自查整改的,将给予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二)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存在较多问题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良记录、暂停招投标等处罚。

(三)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未督促施工单位开展自查或发现问题未督促整改,将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作不良记录、暂停招投标等处罚。

(四)各县区住建局和市质监站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网格监督员予以处理。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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