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要求,我厅对即将到期的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sjs.com.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2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该申报企业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31-4609731 邮 编: 730030
附件: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附件、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延续范围等级 |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 审查意见 |
1 |
张掖市甘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丙级 |
拟同意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丙级 |
2 |
临夏回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水利行业专业丙级 |
拟同意水利行业专业丙级(有效期一年) |
3 |
天水金思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隧道、单孔跨径大于20米的桥梁工程除外) |
拟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隧道、单孔跨径大于20米的桥梁工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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