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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2017-07-13 11:39:51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夏季高温天气增多,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根据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7〕26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7〕148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雨季汛期和高温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及所属项目安全生产特点,查找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和预案,立即对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立即组织开展雨季汛期及高温天气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要重点加强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特别是对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搭设设施要重点排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和居住,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临时设施,要撤出人员和予以拆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

三、强化检查,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在高温天气下的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气温超过35°C时,应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劳动者工作场所气温超过37°C的,应当停止工作;要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146-2013),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要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加大对汛期和高温天气易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力度。我处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强化预警,加强值守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充分利用微信、QQ群、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汛期和高温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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