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7〕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
< alt="" src="http://www.zzjs.gov.cn/xxgk/managexx/Editor/sysimage/icon16/rar.gif" width="16" height="16" />闽建办建函[2017]63号.rar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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