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07-14 11:26: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附件:

1、2017年第十七批变更合格名单

2、2017年第十八批变更合格名单

3、2017年第八批延续合格名单

4、2017年第九批延续合格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7年7月13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