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要求,为推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顺利实施,现就报送行动进展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本地区本季度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包括提升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二)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个月10日前将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含报表)报送省厅工程处。请于2017年7月6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厅工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耿彩 0591-87509375 87614739(传真)
邮 箱 fjgcc2014@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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