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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第二批建筑信息模型(BIM)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7-07-17 11:20:55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在2016年已开展77个试点示范工作基础上,经研究,开展第二批建筑信息模型(BIM)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试点项目类型。示范项目一般为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项目,重点类型包括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有条件的地市,鼓励在绿色生态城区、生态组团和生态社区成片推广BIM应用。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应用BIM技术。

二、试点单位要求。大型项目建设单位、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率先组织开展试点应用,积极推进建设基于BIM技术应用的协同管理平台,统筹各阶段、各参建方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协同工作、共享信息。甲级规划、勘察、设计单位要成立BIM技术中心,特级、一级施工企业要把BIM技术应用纳入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重要内容,大力推进BIM普及化应用。

三、项目申报程序。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组织属地项目申报,其中福州、厦门试点项目各不少于30个,泉州、漳州各不少于10个,其他地市(含平潭)不少于5个。省厅将委托福建省BIM技术应用联盟开展技术指导,对列入示范的项目组织专家一对一指导。试点项目由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汇总(附件1、2),并于8月10日前报送省厅科技设计处,电子版(附件)同步发送至邮箱bim@fjadi.com.cn,联系人:张富城,联系电话:0591-87613744。

附件: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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