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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17 12:30:30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新上岗人员: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符合新上岗人员基本条件)。

2.未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指持有其它行业部门的操作证件人员)。

3.延期复核(换证)人员:已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证书在两年复核有效期内的人员。凡超过证书有效期且未申请延期复核的,系统将自动注销证书信息。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可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报名,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 221.226.118.168:7080/jscbmis/)上传体检表和学历证明并采集指脉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选择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考核基地,上报考生信息和报考类别。自然人可直接到考核基地报名参加考核。

(二)报名条件

新上岗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2.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3.初中及以上文化;

4.正在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人员(从事本工作超过3个月以上)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审核

报名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核人员汇总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如毕业证原件遗失,须由毕业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班级信息);

4.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近3个月以内且要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方可,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

5.近期一寸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

6.《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申报后系统中打印);

7.延期复核(换证)人员还需上交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延期复核需提前2-3个月办理手续)。

三、培训内容

(一)新上岗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8学时);

2.专业基本知识(4学时);

3.专业技术理论(8学时);

4.安全操作技能(4学时)。

(二)延期复核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知识(3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1学时);

3.建筑工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学时);

4.施工现场应急救援(2学时);

5.事故案例与分析(4学时)。

四、培训时间

滚动报名开班(50人左右);为服务企业缓解工学矛盾,对培训人数15人以上的单位,可预约上门实施现场培训。

五、有关费用

1.培训、考核费:培训机构按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收取;

2.教材费按实收取,餐费自愿。

六、培训考核地点

 苏州市报名、培训考核地点(特种作业考核基地)

工种名称

报名/培训/考核

地址

联系电话

建筑焊工

苏州市安装职业

技术培训学校

苏州市彩香路3号

65338629

68272884

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

苏州市政扬帆

职业培训学校

苏州市砂皮巷42号(王天井巷265号对面)

67533081

67533021

桩机操作工

混凝土泵送工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工

建筑电工

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苏州市桐泾北路380号

6723692368665363

建筑架子工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七、其他事项

1.证书遗失补办:本人在全省发行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含:证书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操作资格证号、初次领证日期及使用期限。在一个月内持遗失声明向原取证的考核基地办理补证手续。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人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材料及《居民户口簿》个人信息页到原取证的考核基地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附件:1.建筑施工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复核人员汇总表;

2.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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