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体系考核办法》(淳住建发〔2016〕177号)文件规定,我局对在我县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活动的监理企业进行了2017年度6月份企业诚信考核。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淳安县监理企业诚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对所公示企业诚信考核结果有问题的请及时到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建筑业管理科 64813992 18758030403)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