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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进一步做好汛期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18 16:37:49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以四川茂县“6?24”特大山体滑坡灾害为鉴,全面防控城乡建设领域各类灾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2017〕329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建设领域汛期的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责任

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和政治责任。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作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对已排查出的灾害隐患严防死守、事故隐患及时实施科学处置,强化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灾情发生时,要及时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灾人员,做好应急救援、抢险和维稳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严防事故提档升级。

二、持续开展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区安管站站和有关单位要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严格执行“日周月”检制度,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灾害与事故隐患。一是要重点排查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二是要重点排查高边坡、深基坑(槽)、人工挖孔桩、明挖、暗挖、起重吊装、模板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和关键环节;三是要重点排查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围挡等临建设施选址的科学性和存在的风险隐患。

要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狠抓隐患整治,认真实施“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隐患整治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要持续开展好汛期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集中查处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安管站站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汛期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要按照《关于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249号)要求,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通过传真、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工程项目部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行业险情、灾情等重大信息报送区城乡建委(联系电话:58892186,传真:58892186),在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行业险情、灾情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避险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全面掌握、部署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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