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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2017-07-19 11:20:41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我省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及监理等企业中综合考虑资质等级、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等因素,选择部分企业作为第一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试点企业(已由住建部公布的我省三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不再纳入)。现将名单(见附件)公布,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本地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情况的跟踪指导,积极鼓励试点企业在管理模式、计费方式、市场拓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探索,及时分析上报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在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许可、建设过程及运营维护等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我厅将对各地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进行过程督导,适时调整公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的协调会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三、各试点企业要在与国际咨询服务业对标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在任务清单、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计费方式、科技创新、服务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认真梳理,形成一套与我国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四、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围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标准体系、服务成本构成、服务质量提升和服务市场拓展等组织课题研究,积极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

五、未进入本次试点企业名单的相关企业也可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进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做为招标的前置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附件: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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