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工程建设、设计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范设计文件审查,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我委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详附件),经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解释。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及时反馈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处或编制单位。
附件:《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