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抓紧落实生产机制砂 采矿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7-07-20 10:43:53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机制砂的通知》(闽建建[2014]7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禁止使用河砂,市国土局已将我市用于机制砂生产的采矿点进行规划布局。为确保各地建设用砂需求,请你们及时和当地国土局协调,并按有关程序做好生产机制砂用的采矿证申报工作,取得采矿证后,引导企业及时投入机制砂的生产,按相关程序向省住建厅申请机制砂企业名录登记。

2017年7月18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