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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办公室开展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襄樊市建设信息网 2017-07-20 11:24:37

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执业行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227号)要求,市城建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1. 各县(市)区建设局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

2.各县(市、区)推进绿色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情况;

3.2015年3月以来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4.2014年以来列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

5.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

1. 各县(市)区建设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监管情况

2.各地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外地进鄂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在当地市场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

1.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到位情况;

2.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展自查,并将检查结果于8月15日前上报至市城建委;

(二)市城建委抽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市城建委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方案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9月上旬,省住建厅将按照“双随机”检查方式,组织对我市和部分县(市)区的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今年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市(县)区在建项目全覆盖,力求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促进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迅速开展自查。要强化对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对违反建筑节能、勘察设计、监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三)检查的项目数量,各县(市)区要达到全覆盖,检查结果要尽量详细,除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外,还须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并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各地要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出市场。

联系人:赵莉 张炜峰

电 话:3224968 3235561

附件下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227号)

市城建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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