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市质监站,市安全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字[2017]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建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新模式,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附件:
< alt="" src="http://www.jczj.gov.cn/config/file/zip.gif" width="28" height="30" />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zip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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