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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函[2017]109号 市住建委组织2016年度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工程质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20 11:36:51

各县市区装饰办、市直建筑装饰企业:

根据《黄冈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质量评审办法》,进一步营造精品工程创建氛围,全面提高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工程质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10日

二、申报对象

凡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工程质量)申报条件(公装建筑面积在300㎡以上,造价100万以上,家装工程不限造价和面积按家装标准执行),2016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并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均可单独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申报的“大别山杯”奖将工程应经各县、市建筑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并签章后统一向市申报,市直装饰企业可直接向市装协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1、黄冈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正反打印、齐缝装订)

(二)附件资料合订册

1、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2、有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设计资质。

3、有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

4、有监理评估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室内环境监测合格报告。

5、有主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6、有施工图和分项工程部位的验收结论(含三方签字)

7、有隐蔽工程部位的图片和能反映节点的大样图片。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及附文字说明的图片。

8、所有资料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并刻录成光盘或影像资料。

五、申报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必须涵盖所申报工程全部内容,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资料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微机处理,打印、装订要规范整齐,封面用彩色硬纸并标明2016年度黄冈市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工程申报资料。

5、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评比资格。

请各县市行办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审核、申报工作,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创杯申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市装饰办。

特此通知。

附件:黄冈市装饰装修工程“大别山杯”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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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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