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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20 11:53:12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苏减委办〔2017〕10号)转发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务必提高对做好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和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在建工程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和项目相关负责人,切实做好高温热浪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安全措施。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工作,避开高温条件下施工。加强民工宿舍的管理,工地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工地现场要加强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并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安全生产制度,遇有突发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及时、科学处置,并立即上报。确保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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