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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2017-07-20 12:48:29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直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在荆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给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51号)的文件精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要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和作业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工人宿舍、模板木方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集中堆放区域的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要定期对务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并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及高血压人群的身体情况,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供水企业要切实加强城镇供水厂、站的安全管理。要强化生产所需化学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和领用制度;强化供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城镇供水厂水质检测要求和标准,要适当提高检测频次;对在高温中持续运行的机械设备,要加强检测检修,采取降温、防静电等措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防范机械设备故障。

供气企业要加强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加气站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容器破裂而引发事故。要强化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管理,加强销售门点安全管理,禁止销售门点超量储存重瓶。

三、强化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掌握高温情况,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事故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预备队伍、配备救援物资,开展高温应急救援演练;要加强安全生产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住建委报告并按照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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