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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7-20 12:50:56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规划建设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

近期,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起为高处坠落事故,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建委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作业人员按章操作,遵章守纪,有效防范建筑起重机械、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金寨县住建局成立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龙佳

常务副组长:张 乔

副 组 长:王学军 黄治富 郝 兵 黄良才

邓应和

成 员:张义兵 方永胜 李 峰 朱正明

马启兵 闫泽长 胡 水 李 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任务交办、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维保、检测过程监督和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7月7日全县第二季度质量安全会议要求落实整改事项。

四、整治内容

突出整治以下10类违法违规、违章操作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不按专项方案施工问题;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不办理告知手续和实际安拆人员与告知人员不符问题;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人员不持证上岗问题;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人员违章操作问题;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时无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监督、旁站问题;

(六)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使用、维保、检测问题;

(七)新上岗高处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问题;

(八)高处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问题;

(九)高处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问题;

(十)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等。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要结合分析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制定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具体落实工作,工作方案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8月25日前,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备查;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9月。县住建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0月。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对本单位开展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高处坠落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县住建局。

六、检查组分工

第一组:检查区域为梅山镇、全军乡、桃岭乡、铁冲乡、双河镇、南溪镇、关庙乡、汤家汇镇

组 长:王学军

成 员:闫泽长、叶君、起重设备专家1人、安全专家1人

第二组:检查区域为白塔畈镇、斑竹园镇、沙河乡、果子园乡、吴家店镇、古碑镇、槐树湾乡、花石乡

组 长:郝兵

成 员:胡水、王志翔、起重设备专家1人、安全专家1人

第三组:检查区域为麻埠镇、油坊店乡、张冲乡、青山镇、燕子河镇、长岭乡、天堂寨镇

组 长:黄良才

成 员:朱正明、李峰、起重设备专家1人、安全专家1人

第四组:检查区域为江店新城区红军大道以南

组 长:邓应和

成 员:李相、叶君、起重设备专家1人、安全专家1人

第五组:检查区域为现代产业园区(红军大道以北)

组 长:张 乔

成 员:李峰、现代产业园区建设环保局1人、起重设备专家1人、安全专家1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班子成员要克服工作困难,主动参与,督促检查,从严从实达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和项目部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即进行安拆的、起重设备不进行告知即进行安拆的、安拆人员不持证上岗的等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可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将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住建局将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切实巩固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请各企业、各项目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具体方案于2017年7月25日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金寨县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刘梦婷 联系电话:0564-7356890

2017年7月18日

抄 报:县委、县政府,市住建委,县纪委、县检察院

抄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教育局、卫计委、

重点局、现代产业园规划建设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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