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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昌建设网 2017-07-21 10:45:03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分析、深刻把握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二、强化主体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监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市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及项目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专人整改到位。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五)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预防

要定期对务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并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及高血压人群的身体情况,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落实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对人员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的宣传,督促各施工现场配备应对高温中暑、蚊虫叮咬等的常用药品,办公场所及宿舍要配备电风扇等防暑设备,有条件的提倡配备空调。

督促各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食堂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食品采购、加工、存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是要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发布预警。二是要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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