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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2017-07-24 11:06:19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圆满完成全省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是企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各地要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作小组和日常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促进政策落地。各地要尽快制定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方案,提出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有计划地分类、分阶段推进。优化服务环境,在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时,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优先办理,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

三、推进创新驱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建筑企业的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广泛参与装配式建筑,培育综合型龙头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专业化、集成化、规模化。

四、实施“引进”战略。围绕发展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产业链招大引强,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集团企业和龙头企业,开展投资和合作。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领域和优势区域率先发展,取得突破。

五、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监理、检测、监督等能力建设,加强对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监管等管理部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努力造就能带动和支撑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人才队伍,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六、强化项目监管。健全装配式建筑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机制。

附件:全省装配式建筑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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