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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07-24 14:30:58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实施,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17〕554号)要求,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及市质监站、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和市审图办按季度报送本辖区范围内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技术进步情况和超限高层专项审查及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意见建议及《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详见附件)报局工程处。

二、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作为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联系人,联系人名单于2017年7月26日前报送至局工程处。

联系人:潘大为,联系电话(传真):87329636,电子邮箱:22922165@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11号 邮政编码:225002。

附件:

< alt="" src="http://jsj.yangzhou.gov.c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 width="16" height="1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17)554号.pdf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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