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建设信息网 2017-07-24 15:21:26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

㈠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市内建设工程和我市建设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均可申报。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

1、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公寓工程。

⑵小区申报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单栋2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群体住宅。

⑶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为主的综合楼。

2、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

⑵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800座以上的游泳馆等,6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⑶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

⑷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3、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公共交通、城市隧道、供气、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

⑴桥面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1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8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

⑵日供水2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水厂,日供气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一次建成的煤气、液化石油气厂、天然气,日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污水处理厂。

⑶长度200米以上的城市隧道。

⑷建安工程量在8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工程。

4、工业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

㈡下例工程不得列入评选范围:

1、竣工后被隐蔽或有保密要求以致无法查看的。

2、在原工程地基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含加层)的。

3、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4、已申报过市优质工程,未通过评审的。

5、住宅工程入住率未达到10%的。

6、建筑工程未进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或出现屋面、厨卫、墙体开裂渗漏,楼层面板、梁、柱、墙体存在结构性裂缝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

7、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季度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出现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一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

8、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且已公示的。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㈠根据监管部门和工程地点不同按以下程序申报:

1、县市的工程,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县市住建局,县市住建局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送市局工程科。

2、市内三区的工程及我市施工企业在市外施工的工程,经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企业直接向我局工程科申报。

㈡申报市优质工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民用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复印件。

7、省、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或省、市安全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证明文件和省、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8、总承包合同复印件,有参建单位的需提供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

9、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或工程质量亮点的彩照5-7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㈢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并提供《邵阳市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3、资料分3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三、申报和推荐及评选工作要求

㈠推荐单位及评选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确保质量,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㈡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推荐数量要控制在工程总数的10%以内,要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认真核对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按缺项处理。

㈢相关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查时查看其申报资料的原件,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被抽查工程资料的原件。

四、评选优质工程数量和评选程序

㈠全市评选的优质工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同一施工企业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㈡评选程序包括资料审查、现场复查、评审和公示。资料审查、现场复查和评审均由专家实施。

1、专家根据有关文件对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2、评审小组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3、评审委员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图片、质询、讨论、评议等方式,最终以投票方式评选。

五、组织领导

成立邵阳市优质工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王大松,副组长:陈志忠,成员:刘春艳、谢芝艳、肖洛成、邓联彬、黄海华、伍平。

六、其他

申报截止至2017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

邮 箱:2404659113@QQ.com

联系电话: 0739-5332658 邮 编:422000

附件:优质工程申报表格下载

㈠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㈡湖南省建设系统审定监督表;

㈢2016年度邵阳市优质工程申报汇总表。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