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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切实做好高温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浙江水利 2017-07-25 10:20:29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6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分析、深刻把握高温天气水利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溺水、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为重点的高温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排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高温天气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高温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水建〔2017〕17号),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防范因高温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动火作业监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在施工工地及电焊、气焊集中作业场所,重点检查动火作业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清理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违规存放使用,严查非法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重点检查仓库、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内等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用电管理,重点整治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配电线路敷设在可燃物上、开关插座过载老化、配电箱及周围未做阻燃处理、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隐患,防止触电或由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加强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车辆的例行维修、检查,配备和完善必要的防火灾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温条件下运行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车辆自燃等事故。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规定,通过增加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检测的频次,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换气措施,加大作业现场巡查次数等措施降低危险。加强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值守。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高温期间水利应急救援的演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到位,应急措施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抓好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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