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印发2017年常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计划的通知(常建〔2017〕193号)

来源:常州建设局 2017-07-25 11:53:39

各辖市(区)建设局,市各质监、审图部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苏建科〔2017〕342号)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做好今年省住建厅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迎检准备,现将《2017年常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计划》印发给你们,希望各辖市(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辖市(区)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二)各辖市(区)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及国家、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及实际推进情况。

(三)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参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情况,对2016年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情况。

二、考核计划

(一)自我检查评价

8月上旬,由各辖市(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对照考核办法开展对所辖区域民用建筑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所辖市(区)在建、竣工的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表详见附件1),同时对2016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工程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结束后,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自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整理上报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

8月中旬,市城乡建设局在各辖市(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根据上报的项目清单,每个地区随机抽4个项目(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各2个),组织质监、审图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考核评价

8月下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抽选有关专家(包括审图、质量监督等)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印证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辖市(区)有关部门推进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全市工程实体项目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工程实体项目质量检查主要采取查阅图纸文件、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共抽查7个2016年7月1日以后竣工或正在进行节能工程施工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其中市区4个项目(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各2个),溧阳市3个项目(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1个)。

工作推进情况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方式。请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将上半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分工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的市级检查工作。溧阳、金坛、武进、新北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所辖区域民用建筑实施情况的全面自查;各审图部门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的全面自查;各质监部门负责所管项目执行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全面自查。

四、检查时间和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于8月10日前将2017年上半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2016年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和处罚情况、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自查项目汇总表、自查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报至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

联系人:张映波85682087 13861218063

附件:1-2下载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2.建筑节能自查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