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工法工作,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提升施工技术水平,决定对2016年度工程建设工法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企业自主申报
凡注册地在本市建筑业企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工法工作促进建筑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临建建管发[2016]12号)相关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法工作的,均可申报。
二.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1、对申报的企业,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
2、考核主要采取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行;
3、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工法备案表(见附件)报市住建局建管处施工技术科。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认定
经专家组考核,符合临建建管发[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将在临沂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诚信加分。
联系人:翟继慧 电话:7673745 邮箱:lygjgl@163.com
附件:临沂市企业级工法备案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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